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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构建 法治护航数字安全屏障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其跨境流动突破地域限制,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但数据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剧,对国家安全构成挑战。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构建,既是捍卫数据主权、稳定流动秩序的必要之举,更是掌握全球数字治理主动权的关键战略抉择。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二次会议相关部署,为我国数字领域发展指明方向。面对全球数据治理变革,我国需多维度发力,筑牢数字安全屏障。
一、夯实国内制度根基,稳固规则参与基石 参与全球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构建,首先要筑牢国内制度的“四梁八柱”。这就要求立足国家发展实际,构建与数据安全风险相匹配的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具体而言,需根据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影响程度精准施策。对涉及核心国家安全的高敏感数据必须架设“高压线”,实施最严格的跨境审批制度,确保数据主权不受侵犯;对一般数据则通过标准化备案打通“中梗阻”,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让数据要素充分释放活力。 面对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治理挑战,更要以制度创新回应时代命题。当务之急是加快制定新兴领域专项法规,清晰界定数据权属划分规则,细化跨境传输的安全技术标准,让新技术应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推动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强化技术创新,需充分激发“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活力。聚焦数据加密、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关键领域,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突破“卡脖子”技术。设立国家数据安全技术创新中心,整合政府、科研院校、企业等资源,打造集技术研发、测试验证、应用推广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推动实验室成果快速转化为数据安全“硬实力”。只有在数据安全技术领域占据领先地位,才能为数据跨境流动筑牢坚实的技术屏障,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此外,人才是技术创新的核心,也是全球数据治理的“第一资源”。瞄准数字时代需求,优化高校交叉学科设置,推动计算机科学、法学、国际关系等学科深度融合,培养懂技术、通规则的复合型人才。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基地,通过项目合作、实习实训等方式助力人才成长。同时,完善激励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打造一支精通国际规则与数字技术的专业队伍,为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保障数据安全提供持续智力支撑。
三、拓展国际安全合作,共建全球治理新秩序 数据安全是全球性挑战,各国无法独善其身。拓展国际安全合作,既是维护自身安全的需要,也是推动全球数字治理公正合理的责任。在区域层面,可依托现有合作框架,推动数据安全规则互认,与成员国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评估等方面达成共识,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扫清制度障碍。例如,与欧盟合作可聚焦个人信息保护等核心议题,通过磋商寻求规则最大公约数。与东盟合作则可侧重数字基建互联、跨境电商数据流动,以务实合作服务区域一体化。同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发挥引领作用,构建“小多边”治理同盟,推动“数据安全护照”等机制落地,以技术手段打破数据流动壁垒。 从全球视野来看,参与构建全球数据安全信息共享平台至关重要。我国应主动与各国分享威胁情报、安全事件案例,在风险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形成合力,将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跨境数据犯罪日益猖獗的态势,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精准打击数据窃取、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数字治理新秩序。
(齐鹏,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高科技企业跨境数据流动风险防范研究”(24BGJ031)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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