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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道县孙小萍:渴望尽快得到公正裁决 法治瞭望(龚维文)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曾备受多家媒体瞩目的湖南道县孙小萍案件,尽管在二审中改判免于刑事处罚,但孙小萍仍坚称自己无罪,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且该申诉已被受理。
![]() 案件回顾
湖南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白马渡村村民孙小萍因在承租的双牌水库库区内“开挖鱼塘”,被指控犯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24年6月,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7月22日,道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小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孙小萍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月17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11月15日,孙小萍被控非法占用农地罪案二审宣判:鉴于孙小萍非法占用农田的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法院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判决孙小萍须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将被占用的农用地恢复至可耕种状态。
![]() 孙小平:土地本来就不是可耕种状态如何恢复?
孙小萍在被释放后,始终坚持自己并未犯罪。“仅仅因为我清理和加固了自己的鱼塘就被认定为犯罪,那全国养鱼的人又有几个能逃脱罪责?自2024年1月5日起,我被羁押了10个月零10天,二审虽改判我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免于刑事处罚’,但我依然不服,因为我确实没有犯罪!”
经过多方努力,我们终于联系到了孙小萍。据她讲述,双牌水库于1962年建成,建成后涉案地块全部位于170水位限内。1953年5月19日的双牌水库报告明确记载,正常水位为170公尺。《双牌水库(干流)土地征用表》显示,1961年4月洪水水位曾达到173.64公尺,退水水位为173公尺,这意味着在170水位限内的地块常年被水淹没,根本不可能存在耕地。正因如此,当地政府每年都会向涉案地块的农民发放每亩六七百元的补偿金,这也表明该地块仅适合养鱼。
然而,二审判决书却要求她将鱼塘恢复成可耕种状态。孙小萍质疑道:“如何恢复?这里本来就是库区水淹地,连鱼塘周边的土地都无法种植庄稼。如果真的能恢复,政府为何每年还要给我们发放土地补偿?”
孙小萍坚定地表示,她将坚决维权到底。她相信省高院一定会依法审理她的申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期待早日获得公正的裁决,还她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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