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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昱隆公司诉怀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纠纷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法治瞭望(王生志)据悉,蔚县昱隆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怀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正式向怀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重建围墙的工程造价款共计440,310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诉,在相关案例中尚属首次。
昱隆公司在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中称,2024年7月,怀安县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因连续大雨冲刷,导致怀安县烈士陵园四堵英名墙严重损毁。灾情发生后,怀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马局长委托田女士联系施工队对损毁墙体进行修复重建。蔚县昱隆公司承接工程后,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施工,按期保质完成四堵围墙的修缮工作。经初步核算,工程预算总费用为440,310元。
工程竣工后,蔚县昱隆公司多次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然而被告方始终拒绝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公章确认。期间,被告先后更换两家审计公司,即便其中一家已出具审计结果,被告仍拒不办理后续手续。
由于长期未收到工程款,参与施工的农民工自2024年底至2025年初,多次前往张家口、石家庄、北京等地反映讨薪诉求。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怀安县相关领导积极介入协调,并形成书面谈话纪要,明确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然而被告仍消极配合。
2025年1月21日,在怀安县人民法院技术室的主持下,蔚县昱隆科技有限公司与怀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选定张家口中实工程造价鉴审有限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双方共同完成施工现场勘察并签署勘察记录,但被告方后续拒绝在审计材料上签字盖章,导致审计机构仅能出具未达成共识的情况汇报,工程结算工作陷入僵局。
![]() 我们从张家口中实工程造价鉴审有限公司的《怀安县烈士陵园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情况汇报》文件中了解到,2025年1月21日,中实公司受怀安县人民法院技术室推荐,对怀安县烈士陵园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经与建设单位冯局、施工单位田经理对接,最终达成双方共同委托,签订咨询合同。
2025年1月22日,中实公司派出3人到怀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开始审计工作。收集完资料后,建设单位冯局及现场代表、施工单位及现场代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和中实公司3人一同前往怀安县烈士陵园院内,开始测量工作。对所涉及内容均做了勘测记录,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签字认可。
在双方共同认可的条件下,结合现场勘测记录内容,按照就低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初审结果。同时告知双方可以让各自预算员查看,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地方可以提出,进行核对;并告知因资料均未盖章、签字,公司不能出具正式报告。当天,施工单位对初审结果表示认可,建设单位未发表意见。2025年1月23日,建设单位致电中实公司,表示对审计结果不认可。
蔚县昱隆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他们已全面履行义务,被告拒不支付工程款且不配合确认审计结果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怀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日前获悉,该案件将于2025年8月28日15时在怀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蔚县昱隆科技有限公司表示,他们深信怀安县人民法院定会依法公正审理此案,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尽快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以保障公司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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