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关系代办房 诈骗钱财终获刑

2026-10-10 10:13:40    来源:法治瞭望

  廉租房是国家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众居住问题推出的保障性惠民政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但少数不法分子瞄准群众安居心切的心理,打着“代办廉租房”“内部指标”的幌子实施诈骗,不少群众因此蒙受财产损失。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期间,被告人阿某甲、阿某乙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为他人办理廉租房为借口,向艾某等三名被害人共计17000元,骗取,其中受害人艾某的5000元,麦某的7000元,玛某的5000元。破案后,被告人已全部恢复被害人艾某、麦某、玛某的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阿某甲,阿某乙承认罪行,接受处罚。

  【法院审理】

  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某甲,阿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以解决廉租房为借口,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共同诈骗多人钱财,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阿某甲、阿某乙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自愿签署接受处罚决定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害人的损失已全部恢复,得到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阿某甲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阿某乙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

  廉租房是面向住房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存在花钱代办、内部指标、找人走后门的情况,所有申请、审核、摇号、配租均由住建、街道等官方部门严格按照政策公开办理。广大群众应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非官方消息,避免财产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故意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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