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类型案件的现实特点及对策建议

2015-10-14 10:27:43    来源:法治报道

  近年来,S省D县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明显增长趋势,且有部分案件涉及人数较多。该类案件,处理难度较大,如果处理不当,易引发上访等社会不稳定问题。为此,对近年来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归纳梳理,分析了案件增长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案件呈现的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从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具体争议类型来看,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多样。既有因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也有因雇佣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还有因劳动者户口、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办理等因素引起的劳动争议。既有因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又有因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医疗、工伤等待遇不能落实引起的争议,也有对辞职、辞退、开除等处理决定不服引发的争议。

  2、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出现。一个企业中的几名甚至数十名劳动者结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案件中个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激化,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处理少有不慎,就会引发集体上访、群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3、案件调解难度较大。由于企业用工不规范,害怕引起连锁反应,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企业大多不愿意接受调解,致使该类案件调解难度较大。

  4、少数当事人难缠。该类案件少数当事人固执已见,不管法院如果公正处理,不达其目的,就是不服判,不断的缠诉、上访。[!--empirenews.page--]

  案件增多的原因分析

  1、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不景气。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滑,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惨淡,一些企业采取裁员、降低工资报酬等手段,以减少经营成本,由此引发劳动争议案件增多。

  2、企业改制的深入。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的力度不断加大。改制后的企业,为适应新的运行机制的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往往对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理顺、规范、变更或重新签订。从而,企业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下岗、内退、放长假、买断工龄等劳动关系问题大量出现,由此带来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问题就会增加。

  3、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淡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报酬、合同期限、“三金”缴纳等有关规定含糊其辞,有的故意回避应承担的义务,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用人单位根本就不签订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工资、工作期限、福利报酬和劳动保障条件等,一般都是口头承诺,未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在实际劳动中就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易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

  4、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近年来,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日益重视,出台了很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并且随着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迅速发展和普法力度加大,广大劳动群众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愿意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劳动方面的问题。

  5、劳动者随意更换单位。劳动者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或在用人单位不顺意就随意更换用人单位,而不顾原劳动合同的权力义务的约束。这类案件往往影响到用人单位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等,用人单位抵触情绪较大。

  6、诉讼成本的大幅降低。诉讼费制度改革以后,劳动争议案件只收取10元诉讼费,当事人维权成本大幅降低,一旦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便会通过诉讼渠道寻求救济。[!--empirenews.page--]

  对策建议

  1、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企业依法办事的理念和能力。劳动争议不断增多,一个重要方面的原因就是用人单位故意规避法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所以,相关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加大对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督促用工单位规范用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经常深入走访企业,了解劳资动态,掌握拖欠工资、裁减员工等因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2、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作用。我国劳动法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渠道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整体合力,力求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同化解日益增加的劳动争议。

  3、加强诉讼调解,妥善化解劳动争议。为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对进入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将调解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多做当事人的劝和、疏导工作,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争取双方互谅互让,妥善解决纠纷,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以便于劳动争议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

  4、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推进专业化审判。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类型较多,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较大,为推进案件的公正高效审判,应该推进专业审判,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该类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质量,实现审判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法院要结合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用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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