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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低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2012年修改的民诉法,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一审终审、庭审简化、审限压缩等独特优势,既可以快速解决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可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节省司法资源。然而,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还比较低,很多符合条件的小额诉讼案件没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致使该程序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低的主要原因 1、小额诉讼程序尚未进入公众视野。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很多的当事人不知道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不了解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更不知道法院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以致于不知道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2、法院和法官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态度消极。近年来,当事人缠访、闹访现象增多,法院信访压力加大,信访维稳任务繁重,法院和法官从一审终审可能带来的信访维稳角度考虑,不愿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而更愿意将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做出终审,以减轻当事人对基层法院和法官的对抗抵触情绪。 3、小额诉讼程序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虽然2012年的民诉法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但是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小额诉讼审理的具体程序规则,法官不知如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4、法官的业务能力还不够强。由于小额诉讼程序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但是部分法官的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适用该程序有畏难情绪。 5、部分当事人主动规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部分当事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往往通过否认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标准,将本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转换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比如:通过虚高诉讼请求的方式规避小额诉讼程序的强制适用。[!--empirenews.page--] 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的几点建议 1、加强普法宣传,让群众了解小额诉讼程序。人民法院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让该程序进入公众视野。可以在立案大厅或者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置小额诉讼专题宣传栏,放置小额诉讼程序指南等方式介绍小额诉讼的特殊之处,让群众了解小额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快速、诉讼成本低廉的优势,从而愿意选择适应小额诉讼程序解决自己的纠纷。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公正司法能力。要强化培训,完善培训机制,制定培训办法,固定学习时间,通过法官学院培训、网络视频培训、脱产学习、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法官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法官对新法、新解释、新规定及审判业务的学习。当前情况下,对小额诉讼案件,可选配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熟悉社情民意的法官作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专业法官。 3、改善诉讼环境,减轻法官的信访维稳压力。国家已经认识到了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习总书记对信访维稳工作提出了“三到位一处理”的总要求,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旨在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保护合法信访,制止打击违法闹访。人民法院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改善诉讼环境。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涉诉信访问题必将得到逐步解决,人民法院的诉讼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同时,院领导要敢于担当,敢于为法官公正办案撑腰打气,消除法官的后顾之忧。 4、立案时认真审查,减少当事人的规避适用。民诉法解释对小额诉讼程序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法官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提供了遵循。人民法院在坚持立案登记的同时,要对案件是否符合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严格审查,一旦认为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就应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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