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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荣获喀什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时间:2014-07-29 14:25:0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新英
导读: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再次传来喜讯,该院被评为喀什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这是该院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又一成绩。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再次传来喜讯,该院被评为喀什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这是该院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又一成绩。

  多年以来,该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刻理解“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新疆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重要论述,始终做到民族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始终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纳入整个法院工作中,始终注重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共同繁荣;始终围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始终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坚持为民理念,提高各民族群众法律意识;始终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他们迅速成长提供机会搭建平台,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与和谐。

  荣誉的背后,体现了该院全体干警奋勇拼搏、辛勤工作的创新意识,是对该院多年来孜孜以求,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而给予的充分肯定和鞭策。(通讯员 李新英)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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