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通讯员 陈兴梅)去年以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将院庭长办案作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的一个重要环节。2016年,该院院庭长办案共计1214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6.62% 。
该院制定出台了《审判执行部门管理考核办法》,对院庭长办案提出要求,既实现了资深法官回归审判业务岗位,也给一线法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了全员办案的积极性,促使审判质效不断提升。该办法量化到人,明确院庭长办案目标责任,确定了每名院庭长每年的办案任务,要求院庭长侧重于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同时要求院庭长案件由本人亲自承办,不得由他人代办,使院庭长办案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