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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法院全体干警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

时间:2018-06-13 17:41: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马小艳
导读: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读总书记的书 读总书记读的书”要求,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院长尼木加甫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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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马小艳)书籍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习近平总书记的书是新时代的新航标,习近平总书记读的书体现了人生意趣、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读总书记的书 读总书记读的书”要求,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院长尼木加甫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

  会上,尼院长指出,对全院同志来说,《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我们一定要认真研习、领会精髓、把握要义,要把学习工作与研究工作结合起来。一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是真理力量与人格力量的统一;二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是历史选择与人民选择的统一;三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是实践特质与理论特质的统一。

  会后,尼院长还鼓励大家,学无止境,多读书,读好书。全体干警也纷纷表示作为青年干部,我们应该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要有实践出真知的务实态度;在不断遇见、分析、解决困难的过程中锻造坚毅刚强的意志品质和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每一代人都应担起每一代人的责任,艰难困苦,玉汝自成。我们也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和阅读习惯,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坚持学习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自身文化修养,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经历总结提炼,以求内修于心,外践于行;在不断攫取知识的过程中滋养精神、洗礼心灵、升华思想。

责任编辑:孟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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