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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时间:2019-08-05 13:37:5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图尔荪古丽·萨柯
导读:为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本院内部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同意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7月30日召开第四次民事专业法官会议。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图尔荪古丽·萨柯) 为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本院内部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同意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7月30日召开第四次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及到虚假诉讼,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伽师县人民法院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类别和人员组成,组建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民事(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执行审判专业法官会议,成员由5年以上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组成,青年审判骨干可列席参加;二是明确召开程序,由院长负责召集,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提前3个工作日将需要讨论的议题或案件审理报告等书面分送参会人员;三是明确会议意见制度,法官会议意见供参考,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合议庭经复议形成一致意见的,原则上不再提交审委会;四是明确规范会议记录,讨论记录经主持人、法官会议成员签名后,附入案卷附卷存档,报审管办备案。五是对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发布,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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