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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无小事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09-02 12:40:5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吐尔斯娜依 史光耀
导读: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和谐稳定是夫妻关系的理想状态,最近,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谢某和阿某是结婚十五年的夫妻,在这期间生育了一男一女,后因阿某的冷暴力,谢某实在忍无可忍,起诉离婚。

  法治报道新疆讯(通讯员 吐尔斯娜依 史光耀)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和谐稳定是夫妻关系的理想状态,最近,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谢某和阿某是结婚十五年的夫妻,在这期间生育了一男一女,后因阿某的冷暴力,谢某实在忍无可忍,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收案后,认为双方二人感情未破裂,遂组织双方调解。两人见面时,情绪激动,表示坚决离婚。法官见状引导二人以理性的态度看待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点,稳定双方情绪,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在法官耐心劝解下,两人逐渐平静下来,说出心中深埋已久的隔阂和怨气,谢某道出了婚姻中感受到的孤独和无助,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渴望。阿某也反省了自己的错误想法和认识,同时表示不再伤害谢某。在这个过程中法官成为了连接双方的“桥梁”,心平气和地帮助解决问题。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同意和好并一起照顾子女,计划重新开始婚姻生活。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看似简单的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不当或许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硕县人民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寻求解决问题之道,圆满化解了这起婚姻家庭纠纷,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群众:“婚姻中夫妻之间出现矛盾在所难免,面对分歧,双方应该换位思考,加强沟通,互相理解,相互携手度过幸福余生。”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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