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从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司法所的协同配合入手,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全面加强诉前调解力度,形成分层级、有重点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工作目标,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2021年9月以来,因地制宜开展“一庭一品”创建活动,在普惠法庭推出“乡音调解室”品牌,以诉源治理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宣传教育以及服务基 近日,新疆焉耆县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焉耆县法院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乡镇村(社区),实地走访了解掌握对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市域社会治理相关问题,以便更好地、有针对性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月25日,新疆焉耆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巧妙运用诉讼保全措施,促使当事人到庭,成功化解民事纠纷案件,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立案庭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将调解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家里,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切实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近日,新疆和硕县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00余户农民、2000亩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及时预防了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月21日,新疆塔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刘伟明同志一行到塔什库尔县塔吉克阿巴提人民法庭进行调研工作并进行慰问。 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舒心又放心。 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召开两级法院第四期“天平讲堂”(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培训班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喀什中院设主会场,各县市法院设分会场,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专委、法官、法官助理共377人参加。 2022年2月初,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审查上诉人贾某与被上诉人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该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意见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即行独任审理。现该案已于2022年2月22日作出了判决。 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为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积极探索为民服务新思路,创新执行工作新方法,在结合当地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遇事不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情况下,积极开展巡回执行工作。 为构建诚信社会,树立法院权威,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专门设立恢复团队,处理以往未执行到位案件以及终结案件,自团队成立以来,解决了多件长期无法执行到位的复杂案件,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