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新疆塔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赢得了群众好评。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之际,为积极响应博湖县爱卫办巩固前期创文工作成效的号召,为广大群众和游客提供干净卫生、美丽和谐的旅游和居住环境,近期,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爱护美丽家园”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志愿者们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向广大游客和居民展现法院干警“爱国卫生,从我做起”的社会责任感,努力为打造博湖全域旅游尽法院的一份力量。 为进一步推动普法资源下沉基层,积极引导全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今年以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寓法制宣传教育于各项活动中,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扩大普法宣传队伍,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突出普法工作重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新疆轮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个人与单位的餐饮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发表了相反的意见,法官结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和质证,为查明案件事实,决定亲赴现场了解情况。 2021年9月7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三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动员会。 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董兆新带队配合县检察院召开现场听证会,听证会有养殖户、照壁山乡人民政府、霍斯阔拉村委会参加,还邀请了县环保局、农业农村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爱心催化深厚的感情,社会呼唤持久的责任。为使更多女童实现自己的求学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教育健康发展,新疆焉耆县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2021年99公益日“春蕾计划”公益募捐活动。 为切实提高木垒县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居住质量,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新疆和硕县法院认真扎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 诉前联调及司法确认是诉调对接的关键环节,对于充分发挥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为法院减负、为当事人分忧,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随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新疆博湖县法院执行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做到“边活动,边执行”。9月6日傍晚,博湖县法院执行局集中执行了一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执行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