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纵深走实,深化旅游法庭建设,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干警们到双湾村及水磨沟村旅游景区,开展了一场以“送法进景区,助推旅游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5月18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以实际行动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落到实处。 为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将学习教育环节贯穿始终,激励和引导青年干警不忘初心勇担当、牢记使命务实干,营造全院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 以老带新促提升”活动。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帮助他们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近日,新疆和硕法院积极参加县团委组织的主题活动,认领“微心愿”,助力“少年梦”,让爱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落地生根。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新疆喀什中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推广跨域立案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家门口起诉”新模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带来的便捷。 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冠名法官调解室的马增华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罪的涉民事赔偿部分,使双方争议得到进一步化解。 原告赵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山东某公司支付其工程劳务费152284元。被告山东某公司辩称,被告中标该涉案工程,但将涉案工程承包给第三人石某,且合同是原告赵某与第三人石某所签下,欠款证明是石某出具,应由石某支付本案的欠款。 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实学习教育,丰富活动载体,注重典型引领,激发学习热情,进一步检验法院干警学习教育成效。5月15日,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肩扛天平守正义 手握法槌护公平”知识竞赛活动。 在法律上,相关职务人员有权行使手中的权利,进行相应的职务行为。近日,新疆塔县法院却以行使职务权利证据不充分、理由不成立,判决由被告郑某支付货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传承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5月11日至12日,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义务植树、党史教育活动。 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当事人激动地说:“感谢赵法官,你细致耐心的态度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并边说边把一面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热情周到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庭长赵倩倩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