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生效法律裁判文书得以顺利执行,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的厂房张贴查封公告,以防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月28日,远在新源县的被执行人阿某,由于疫情防控,交通不便,执行员便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并向其说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告知其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案款,次日阿某便通过扫码支付缴纳了全部案款5.92万元。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主持会议,并就做好2020年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近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访惠聚”工作队带领住村干警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发放的“扶贫羊”进行了跟踪管理和服务,助推贫困户增收致富。 近日,焉耆县的王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焉耆县人民法院法官艾尼瓦尔·库尔班的手上,激动地说道:“谢谢法官,如果不是你们,我还不知道这些钱什么时候能要回来,虽然钱不多,但却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3月27日巴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联合博湖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博湖县人民医院党支部、“访惠聚”中村工作队党支部联合开展“听抗疫英雄故事 缅怀革命先烈”主题党日活动。 3月27日针对博湖县法院执行质效始终不高,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巴州中院执行庭庭长达尔满、员额法官敖琪尔,利用下沉博湖空期来院指导工作。 近年来,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靠得住、信得过、作风良、有本事”的法院干部队伍,努力真正做到了党组的参谋助手,干警沟通的桥梁纽带,为审判业务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3月25日,新疆博湖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周德海组织该院中心组成员召开本院2020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民商事案件过程中,通过案例警示、以案说法等方式,利用一切案中、案外时机加大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并自动履行协议前提下,在辖区广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各种宣传活动,深受辖区民众欢迎。 近年来,新疆木垒县法院始终坚持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入手,不断拓展为民途径、努力完善各项为民措施,积极创新巡回法庭进牧区、人民调解进法院等高效、便捷的便民举措,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