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案,“考官”在旁听席上打分,每个动作、用词都要用分数量化。近年来,新和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全院法官庭审规范化水平,在开展日常案件庭审评查工作的基础上,克服审判工作日趋繁重的困难,由“一把手”带头对全院法官的庭审活动进行“监考”,将评查成绩与该法官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力争全年对每名法官进行一次“考试”,努力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3年以来,新和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和执行和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础、化解在萌芽状态。 日前,新疆哈密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为有效应对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审判质量指标的良性运行,推动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该院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全面清理积案。 今年以来,新疆新和县人民法院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和对裁判文书的审核签发责任为突破口,建立完善的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工作制度。 近日,从广西高院传来喜讯,在广西高院组织的书画摄影作品展中,永福法院取得了优异成绩,共有二名干警在本次活动中获奖。 新疆哈密市法院把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量化为27个管理指标,由审管办每月通过审判管理网络监督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有效的提高,从而进一步全面加强审判管理。 新疆哈密市法院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树立起“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的“群众路线工作理念”,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百姓的满意为落脚点,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近期,为进一步巩固“政治坚定性”教育活动成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人民法院结合年尾受案较少的实际,见缝插针,以“五强化”为举措,着力提升干警素质。 2013年11月6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光明带领考核组一行8人,轻车从简,对岳普湖县人民法院2013年度各项工作进行年终考核。 近年来,新疆哈密市法院始终把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来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美丽永福,清洁城乡”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永福县决定于11月5日举办永福县“做美丽永福人 建美丽永福城”演讲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