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待遇纠纷的行政争议案件,泽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作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应诉。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首例泽普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是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法之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4月16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以“同心‘护苗’法润‘她’心”为主题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服务,推进婚姻家庭纠纷源头治理,新疆泽普法院于4月16日举行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局、妇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代表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申请执行人艾某与被执行人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查不到被执行人托某可供执行财产且其以各种理由不配合、不见面的原因陷入了困境。但是经过执行法官化身“牛贩子”在卖牛市场忙活一天,最终通过“以牛抵债”的方式,成功破解了这一难题。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艾某提交的欠条有多处涂改,经询问了解,艾某于2018年为白某繁育辣椒苗,双方经过结算后,白某仍欠艾某21000元,当时白某向艾某出具一张欠条,欠条内容为“今欠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但艾某现场未核实欠条内容有误,遂自行将欠条中的欠款金额私自改为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李某送来的“执法有力度,执行有速度”的锦旗,赞扬高效执行,使其快速拿上执行款。该案是李某申请执行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0000元。张某从李某处赊购五金建材,多次催要无果后便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李某建材款40000元。在诉讼过程中,李某为了保障其权利最终实现,向该院申请依法对张某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纠纷调解工作不止是调解和好,也可以调解和平分开,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意愿,即便不能和好,也能帮助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利益,理性而健康地面对未来的生活。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法院干警进入巴楚县夏马勒乡英吾斯塘村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为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4月11日,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深入恰热克镇9村开展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普及涉彩礼纠纷案件法律法规,倡导文明新风,4月9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利用乡镇巴扎天,组织开展“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