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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聊城市民杨某专程前往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镌刻着“司法守护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富县人民法院法官曹勇峰手中,以感谢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八个月的返还原物纠纷,让自己的涉案车辆顺利归位。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车辆维修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承担已成为普遍认知。但新车被撞导致的价值贬损,这个看不见的“隐性损失”是否应当得到赔偿?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新车因事故造成的价值贬损,属于合理损失范畴,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乡村和谐稳定,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立足民生视角,柔性司法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春日的喀什,法治暖流涌动。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连日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的干警们走出法院,将普法“摊位”搬进公园、广场、巴扎,用接地气、冒热气的行动,让“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像种子一样,播撒在群众心田。本期《喀法掠影》,请跟随小编的镜头,一起感受那些守护平安的“高光时刻”。 为有效破解法院执行工作难题,进一步凝聚司法联动合力,4月15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喀什公安处执行联控机制签约仪式在喀什中院举行,双方正式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携手打通司法协作“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紧扣活动主题,立足司法职能,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 在这片浸润着革命鲜血与荣光的红色热土上,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香山湖人民法庭始终秉持“司法拥军、服务国防”的初心使命,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涉军维权作为法庭工作的鲜明底色和重要职责。通过用心、用情、用法的精准服务,全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涉军维权特色品牌,绘就了一幅司法为民、拥军优属的动人新“枫”景。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法治氛围,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多点发力,同步开展“城区+乡镇”双线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的浓厚社会氛围,4月15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国安办等多个部门,走进辖区绿地广场,开展“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为迎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司法服务与国家安全宣传深度融合,4月11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县农贸市场,开展“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接地气、有温度、贴民心的普法形式,把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国安理念真正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扣宣传主题,精准聚焦群众需求,先后深入巴扎集市、包联社区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国家安全教育宣讲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