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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检察院学习《条例》自觉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时间:2013-12-16 15:02:4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晓寅
导读:近日,随着中共中央政治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公布实施,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们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内涵,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该条例。

  近日,随着中共中央政治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公布实施,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们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内涵,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该条例,狠刹“四风”,全力打造节约型检察机关。

  此次通过对条例的进一步深入学习,该院在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源节约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统一的规范,明确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细则,要把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刹住奢侈浪费之风。

  潘建农检察长在会上要求大家做到:一、要认真领会学习条例全文,树立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二、全院干警要变“要我节约”为“我要节约”,自觉从我做起、从小处做起,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和习惯。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讯员 李晓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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