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0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通过体系建设、范围延伸和品牌打造三项举措,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助推法治南溪再上台阶。 为使《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灵。12月15日上午,卞庄街道司法所将《民法典》宣传搬上了兰陵县文化连心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的舞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出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 “像今天这样的重污染天气,谁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12月12日,在禹城市张庄镇繁忙的财富旺街,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和村居法律顾问就即将施行的《德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开展法律宣传。 今年以来,莒镇司法所严格落实禹城市司法局宪法宣传工作部署,主动担当,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呈现常态化。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顺应市委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新格局,山东省东营市司法局立足实际,把好“三关”,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 近期,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司法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热情帮助其解决家庭、就业、生活困难,及时开展法治道德集中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系枣强县某公司董事兼法人代表,2019年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王某某公司地点在枣强县,因企业发展需要本人经常外出,《社区矫正法》实施前由于不符合外出请假条件,给其工作及公司发展造成很大不便。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创新引入“钉钉”移动平台,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在手机下载、安装“钉钉”APP,司法所安装“钉钉”考勤机,通过“钉钉”的各项功能,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良好日常管理。 随着全乡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各种矛盾纠纷苗头日益凸显,针对这种情况,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多举措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11月24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下村司法所联合乡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深入各社区积极开展“关爱老年人 普法在身边”法治宣传活动。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为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更高要求,满足不同层次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通过搭建“智慧法务”新格局,探索新型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自下而上、需求主导的服务模式转变,努力使“智慧法务”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