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着年龄低、思想不成熟、处理问题简单的特点。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重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用“心”教育和感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黄河口司法所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四主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根据全国总工办发〔2012〕50号文件精神,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城厢司法所联合城厢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实际,把2013年7月1日最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学习贯彻纳入社区“六五”普法宣传内容。 面对严峻的形式,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按照市、区(县)各部门要求,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迎检”不打无准备之仗,精心安排部署,网格化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以全新面貌迎接中央文明办测评。 自2009年山东省垦利县正式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为切实有效开展这项工作,董集镇司法所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社区矫正工作上做出了自己的特色。 8月5日上午,四川高院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情况。同时,向社会发布了近期宣判的六个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 今年以来,随着街道城市社区的不断完善,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垦利司法所积极整合司法所职能,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推进到社区,将社区打造成为基层群众的服务平台。 近日,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在听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上半年工作汇报后,就做好全省法院工作批示强调,要贯彻好最高人民法院的会议精神,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信访工作,有力化解了信访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7月29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邀请绵阳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涪城区城管局南山中队协管员邓昌鸿同志,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述他的见义勇为模范事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龙门司法所从“监”、“管”、“爱”三方面齐着手,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