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成自然。”霍习惯做贼也成了习惯。2010年5月12日因犯盗窃罪曾被甘肃民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2012年5、6月两个月内又先后盗窃9次,被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5年徒刑,处罚金5000元。 2012年5月,霍习惯窜至新疆金特公司职工宿舍2号楼2XX室,将小芳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一对金耳环、三块玉坠、一条水晶项链、一条时尚手链盗窃;2012年5月,霍习惯窜至新疆金特公司职工食堂二楼女生宿舍,将小花的3800元现金及一枚钻戒盗窃,同时将同住的小蕊的820元盗窃;2012年5月,霍习惯窜至和静县铁尔曼区金特公司职工食堂二楼宿舍,将小王现金700元盗窃;2012年5月,霍习惯窜至铁尔曼区巴仑台医院放射科,将小香存放在更衣柜中的700元现金盗窃;2012年5月中旬,霍习惯再次窜至铁尔曼区巴仑台医院放射科,将小香存放在更衣柜中的一部黑色酷派手机盗窃;2012年5月下旬,霍习惯窜至和静县铁尔曼区人民路12号楼对面的出租房,将小李家中的一个三星笔记本电脑、一部黑色MORALI8电信手机、现金200元盗窃。2012年6月,霍习惯窜至和静县铁尔曼区国道路8号1X号,将小芩屋内的一部诺基亚X6手机、一把瑞士多功能刀盗窃;2012年6月中旬,霍习惯窜至和静县铁尔曼区技校宿舍2号楼2XX室,将小玉的5550元现金盗窃;2012年6月,霍习惯窜至和静县铁尔区金特公司职工宿舍5号楼3XX室,将小丽的一枚黄金转运珠、四个U盘、一枚纯银时尚戒指及其同住的小悦的380元现金、一部红色中韩手机盗窃。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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