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胡杨) 信息时代,随着手机支付的兴起,各大银行都将转账功能移植到了手机上,微信、支付宝无疑给人们带来了更大的支付便利。近日,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犯罪的王某。
2017年6月21日,嫌疑人王某到阿克苏市塔中陈某经营的手机店内,称自己要2300元还信用卡,半个小时后就把钱给店主,并会支付100元的手续费,陈某觉得王某就在店里不会跑,于是通过支付宝转给嫌疑人王某,半小时后王某真的支付了2400元给王某。
第二天王某又来到陈某的店内,谎称自己要还信用卡,并许诺支付200元好处费,半小时之内转账归还,店主陈某基于对王某的信任,先后3次转账10000元到王某的微信、支付宝上,半小时后王某说自己的朋友会送卡过来还钱,之后又说朋友来不了,让陈某与其一起去拿卡,待到开阔地点,嫌疑人王某趁机逃跑。
经查,王某采取此种方式先后骗取3名受害人,共计18000余元。
阿克苏市检察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依法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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