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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没有过户的合同能算有效么

时间:2020-04-21 14:51:2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2018年底,阿某与图某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阿某将自己不用的小轿车以15000元的价格卖给图某,合同签订时图某给付500元定金,双方约定由图某先将车开走,剩余14500元一个月后付清,过户手续在结清余款后10日内办理。之后,阿某多次要求图某支付剩余款并办理过户手续,但图某均置之不理。

  法治报道讯 “双方自愿签订的合法买卖合同,不论是否过户,合同均应视为有效。”

  2018年底,阿某与图某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阿某将自己不用的小轿车以15000元的价格卖给图某,合同签订时图某给付500元定金,双方约定由图某先将车开走,剩余14500元一个月后付清,过户手续在结清余款后10日内办理。之后,阿某多次要求图某支付剩余款并办理过户手续,但图某均置之不理。2019年5月,图某在未提前告知阿某的情况下,将该车开到阿某单位内停放,并将车钥匙交给保安后离去。阿某得知后,再次向图某催款并提出过户,图某以车辆未过户、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车款。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若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自愿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因图谋单方面毁约未过户,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条款,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所有人应当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但这一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而不是效力性规范,所以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机动车买卖合同的效力。据此依法判决被告图某支付原告阿某人民币14500元。

  法官表示:自愿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提醒广大群众签订合同时需谨慎仔细,谨防上当受骗。如因对方原因未履行合同内容的,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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