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乌什塔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由于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双方仅仅口头约定了装饰装修的相关事宜,装修完成后,原告对工程价款存在异议,遂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让步,从而达到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快速办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群众好评。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车主能否向肇事方提出贬值损失赔偿?近日,新疆伽师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车辆追尾,车主索要车辆贬值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近日,接到嫩江市联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县光明畜牧农机专业合作社、嫩江市祥隆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三家企业反映,称2020年至2023年四年间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镇后榆村、新乡村、三姓村实施翻埋、耙地、起垄等作业,四年间相关财政补贴款至今拖欠人民币3999112元。 2025年1月14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在看守所民警积极协调配合下,成功调解一起被拘留人员的民事案件,被告白某当庭向原告王某支付劳务费10000元,一起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而不是每个朋友都是值得信赖的“好友”。随着全民反诈意识的提高,陌生人的诈骗套路往往很容易被拆穿。然而,诈骗分子却“贼心不死”,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实施诈骗行为。当你放下戒心的同时,殊不知已掉入诈骗分子“杀熟”的骗局。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奔袭3000公里至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在当地兄弟法院协助下,成功找到了一名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并对其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近日,一起发生在多年好友之间的劳务纠纷,在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的暖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让濒临破裂的友情迎来转机,也为邻里乡亲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古人讲:“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然而,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今天,造谣、传谣的成本更低,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恶劣事件,屡见不鲜。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罪(自诉)案件。 近期,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