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对照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时的要求,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芦柞司法所专门针对人民调解工作台账进行整理和归类,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多年前流传一句戏剧台词“离婚了别再找我”,但生活远非这么简单。离婚协议把房产写错了,弄得房主到房产局过不了户,前夫诉前妻双双再次到法庭上分家析产。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财产权属纠纷案。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在这一天,哈密市法院利用官方微博对该院12·4宪法日举行的四项活动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3万余名微博粉丝直接或间接的阅读或转评了微博,汇聚起一股普法宣传的微力量。 伴随离婚案件逐年增多趋势,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审判的离婚案件进行了系统研判,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之际,疏附县人民法院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安排立案庭副庭长、法官,携带法律宣传资料在若羌县步行街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当天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12月4日上午11时整,新疆巴里坤县法院全体法官面对国徽,手持宪法,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向宪法庄严宣誓。 近日,哈密市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督查室相关人员联合开展审务督察,对院内16个庭科室局队和5个基层法庭的遵守工作纪律,法官形象、安全防范、警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 2014年10月12日,甘肃省崆峒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西大街中队接到受害人白某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机票改签需交纳手续费为由,诈骗现金16万元。接报后,刑警大队西大街中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全力攻坚。 山东省莒县陵阳镇注重多途径、多平台进行普法工作,以普法宣传全民化为重点工作之一,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