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突发疾病并未立即送往医院治疗,不能仅以此认为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法定条件,不予认定,应进一步查明未送医院是否具有合理性、正当性,才能让裁判结果为社会情感所理解、接受。 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关爱你我他温暖千万家”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在春节期间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月19日,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又成功调成一起较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让农民工及时拿钱回家,与家人团圆过节。 “我们村里的赵某和靳某又吵起来了,这个纠纷不化解过年都过不清静了!”2023年1月19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莒镇莒东村书记找到司法所,希望就莒东村村民赵某、靳某相邻权所产生的纠纷进行调处。 随着社会财富和家庭财富的不断增长,购房置业成为很多人的家庭梦想。购房大军中,拆迁安置房因为价格不高,备受购房人的青睐,成交量居高不下。但由于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私下交易的场景较多,加之合同内容往往比较简单或者只有收据,甚至没有任何书面证明材料,导致现实中多有悔约的情况。现实中有些即使后来具备了过户条件,但也经常出现卖方反悔、不愿配合或者卖方无法配合等情形,给买房者造成困扰。 “感谢段主任为我们农民工解决了燃眉之急,通过您不懈努力,我们终于拿到血汗钱,这样我们马上安心回家过大年了。还是党和政府好!”农民工魏某紧握着山东省禹城市莒镇调委会主任段小龙的手感慨万分、热泪盈眶。1月19日莒镇调委会联合镇信访办等部门成功地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农民工的求助电话,称自己和工友们在禹城市某地辛辛苦苦打工了一年,临近年关,却没有领到相应的报酬,与负责人多次联系未果,血汗钱打了水漂。无奈,寻求法律援助。 农历腊月二十七,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纠纷,为1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000元。 在元旦春节期间,岁月更迭,也是物业合同进行结算时候,物业服务收费纠纷多发,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派驻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便民、快捷、不收费等职能优势,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不仅促进了小区和谐稳定,优化了营商环境,而且推进了“三零”平安创建,提升了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太感谢司法所了,要不是司法所的人民调解业务,我可能就妻离子散了。通过这次调解,我也了解了自己的好多不足。”山东省禹城市辛寨镇某村居民李某激动的说道。 近日,辛寨镇某村居民杨某来到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辛寨司法所,向调解员哭诉着邻居王某的种种不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秦涛耐心安抚着杨某的情绪。 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