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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地方检察院提公益诉讼先报最高检审批

时间:2015-07-03 10:45:36  来源:网易  作者:
导读:地方检察院拟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先报最高检审批,昨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

  两年试点期满后将提请修法

  为此,最高检要求,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须严格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案件领域,以重点领域的重点案件为抓手,避免自行其是、全面开花,同时建立审批制度—即:地方检察院拟决定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一律先行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两年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适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亮点

  试点地区:

  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3个省区市的检察机关开展试点。

  诉前程序:

  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公益诉讼人:

  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诉讼,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益”的保护。最高检认为这一称谓,既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传统称谓相区分,又保持了内在的一致性。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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