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辽宁省铁岭市勇立潮头,在市委编办的精心谋划和坚定执行下,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再度迈入纵深阶段。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本次改革从科学架构执法体系到优化资源配置,再到提升执法效能,步步深入、环环相扣,展现了铁岭市在依法治市进程中的坚定决心与不懈追求。
架构更科学:构建高效执法新体系
改革以“能由机关执法的不另设行政执法队伍”为核心原则,着力于执法职能回归机关,确保权责统一、权力归位、责任到位。通过优化撤并6支市级执法队伍,保留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六大领域的执法力量,铁岭市成功构建起更加科学化的行政执法新体系。
在改革过程中,将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形成资源整合、职能优化的新格局。同时,撤销殡葬管理、节能监察、劳动监察等五支执法队伍,确保执法职能无缝衔接。通过这一系列精准的资源配置与职能调整,初步搭建起一张高效运转、严密覆盖的行政执法网络。
配置更优化:释放编制资源新效能
改革不仅聚焦于执法体系的科学架构,更注重编制资源的高效利用。在优化执法队伍的同时,合理划转撤销执法队伍中的人员至职责相近的事业单位,确保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空余编制资源由编委统筹调配,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编制资源的集约效能。
这种高效整合与优化配置,不仅保证了行政执法职能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更通过资源的重新分配,释放出巨大的管理效能。铁岭市以“市管区用、市编区养”为创新机制,将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实现了行政执法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深度覆盖,基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效能更显著:开启依法治市新篇章
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提升执法效能,增强法治权威。通过优化撤并执法队伍,使执法职责更加明确,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行为更加精准有力。铁岭市行政执法新格局逐步成型,形成了“职权统一、责任明确、执行高效”的全新执法生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公信力也得到显著增强。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法治环境日益优化。铁岭市以改革为契机,稳步推进依法治市,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全面迈进:谱写法治铁岭新辉煌
此次改革不仅为铁岭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劲动力,也为全省乃至全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铁岭市将继续坚定前行,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法治铁岭新辉煌。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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