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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7措施降低医保病人实际自负比例

时间:2013-01-15 16:07:00  来源:新民网  作者:姚丽萍
导读: 今天上午,记者从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复函获悉,上海市将采取7项措施降低医保病人实际自负比例,其中一项“取消药品加成”措施,已经在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启动试点

      今天上午,记者从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复函获悉,上海市将采取7项措施降低医保病人实际自负比例,其中一项“取消药品加成”措施,已经在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启动试点。

      复函显示,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降低医保病人实际自负比例将采取7项措施——

      ■上海市将研究建立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机制,力争今年试点运行

      ■ 完善医保总额核算办法

      研究制定医保总额核定的科学办法,基本形成医保总额核算的数学模型,提高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

      ■ 加大自费药品和耗材使用管理力度

      在三级医院采取措施,要求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耗材必须征得患者书面同意,严禁让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或医疗器械,对自费药品和耗材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和院内公示。今后,这一管理措施将逐步扩大到全市所有医疗机构

      ■ 完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在前一轮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基础上,近期调整上海市基本药物目录,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更好满足社区患者的用药需求;积极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办法,选择部分药品实施“大包装”、“简包装”和医保谈判,降低基本药物价格;推进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加快推进基上海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建设 力争今年6月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对重复用药和重复检查起到警示功能

      ■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监管,强化医保监督检查,加大对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行为的查处

      ■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试点

      近期在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启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从机制上切断医院与药品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记者 姚丽萍)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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