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钱存入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得到高利息,而且可分红,甚至可以随要随取。”面对巧舌如簧的保险代理员你会不会心动?重庆潼南县的韦爷爷相信了,却被代理员“下套”了。华龙网记者刚刚从潼南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曹某赔偿韦爷爷欠款7693元。 今年70岁的韦爷爷跟附近一家幼儿园的老师曹某一向关系不错。由于曹某又在一家保险公司做兼职业务员,就经常向韦爷爷吹嘘,如果将钱“存入”保险公司可以得高额利息,可分红还可随时取款。 2010年3月,韦爷爷在曹某的“蛊惑”下将1.5万元“存入”保险公司,并签订了相关合同。 半个月后,曹某交给韦爷爷一张保险单,韦爷爷当场提出质疑,“为什么不是存单?”曹某解释说,“就相当于存单,今后可随要随取。”韦爷爷将信将疑收下了保险单。 到了今年4月,韦爷爷因患病急需治疗,去保险公司取钱时被告知:这是保险单,如果现在取出来只能退还本金的50%。一问才知道,曹某是以虚假业务手段欺骗了韦爷爷的信任,韦爷爷受到的经济损失应当由曹某负责。 在保险公司的协调下,曹某向韦爷爷出具了欠条却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韦爷爷将曹某告上了潼南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运用不正当虚假业务手段欺骗韦爷爷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决定由其承担责任时确认签名,这是债务转移行为。而曹某也认可这一事实,说明其认可这种债务转移事实,但又不履行义务。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日,承办法官通过本网提醒广大网友,保险是为将来发生风险时得到帮助和支持,保险是理财而不是储蓄,因此,“保险单”并不是“存单”,“生活中,保险业务员通过上门拜访、电话营销、邮寄合同等方式推销保险,请务必注意甄别,避免被‘下套’。”(记者 程钰婷) (本文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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