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大邑县出江镇居民李先生向记者举报称,几天前,出江工商所所长突然造访自己在出江镇上开的糕点店,没有对其店内糕点进行检测,便称糕点添加剂超标,并要对李先生罚款2000元。一番讨价还价后,李先生最终被罚1000元,而开出的罚款收据竟然是一张白条。(新华网 10月21日)
罚款一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应该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其中出具正式罚款单是必不可少的,但出江工商所所长并没有给李先生出具相应的罚款单,仅仅是一纸白条。这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白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位局长凭什么只给一纸白条。
在记者的陪同下,李先生去工商所缴了罚款,当时工作人员这样说了一句,“你不会动一下脑筋啊?同样的问题你不会遭两回,至少管到12月底。工作之间大家相互配合一下,你懂得起。不会来检查了,你开你的铺子就是了。这个(白条)你要收好”。工作人员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不是“保护费”又是什么呢?说得再实在一点,就是想从老百姓身上捞一笔。
罚款是要按照相关规定的,什么情况才能使用罚款这一行政处罚手段,罚多少款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岂容下面的执法人员讨价还价。正是由于下面的执法人员的“腐败”,才把罚款当做了自己的生财之道,2000是“挣”,1000也是“挣”。
这位局长以及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分明就是在为难百姓群众,其行为恶劣程度不亚于公开抢劫,但他们却给自己的“抢劫”行为披上了一件看似合法的外衣。
要想遏制此类情况的发生,必须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学习,让百姓们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在一些执法人员面前忍气吞声;第二,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学习,走民主路线,从思想上断绝其不良思想;第三,加强群众、社会舆论等监察力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把所有的工作细节都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通讯员 许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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