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促进卫生系统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山东省安丘市物价局于近日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市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疾病防控中心以及与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此次检查包括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情况。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是否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及变相涨价的。 严格执行药品加成政策。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政策,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 一般诊疗费制度。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执行,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政策以及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执行实际价格,有无实际价格高于明码标价的行为。 国家药品降价政策落实情况。有无推迟降价药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有无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等情况。八、对医疗器械购销价格的调查和监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购销差率和批零差率。 安丘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本次检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国家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胡春凤 魏静馨)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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