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很多情形下不是由于“案多人少”的难题,而是由于“送达难”的难题成为法官审理案件中不能及时审结案件的重要因素,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从而使得未接案件的不断累积,因此,对于解决送达难的现状成为每个法院都需要面临的问题。
开庭审理案件,是民事案件必经程序,也是整个民事诉讼中一个最基本的、重要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分清是非责任,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最后作出公正的裁判。
“村霸”目前已经达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地步,但是真正能治理“村霸”还是件棘手的事,这种地方势力,山头主义太过于强大,要想一下铲除绝非易事。归根结底,“村霸”势力的背后还有一些基层干部充当保护伞。“村霸”要治,需讲方法,讲技巧,寻找更加恰当的方式,才能达到斩草除根的效果。笔认认为:治理“村霸”应当软硬兼施。
乡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作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常设机构,承担基层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宣传、监督等行政职能。这一基层卫生计生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的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群众深恶痛疾,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党和政府与群众“隔心墙”的不正之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四风”整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各级党委也纷纷作出各类规定,狠抓“四风”整治,特别是近几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将“四风”作为整治的重要内容,刹风整纪,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自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以来,省、市、县、乡各级深化化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推进卫生计生管理服务资源整合,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的先后召开,卫生计生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面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健康发展和家庭社会和谐发展的三大历史任务。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群众深恶痛疾,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党和政府与群众“隔心墙”的不正之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四风”整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各级党委也纷纷作出各类规定,狠抓“四风”整治,特别是近几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将“四风”作为整治的重要内容,刹风整纪,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重点岗位尤其是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和惩治腐败,近年来在纪委提出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特色推动一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面所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作为非职业法官参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同时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和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制的重要工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全世界的经济复苏,相应的法律体系愈加完整,精神损害赔偿亦被各国更加重视,各国争相建立自己的精神赔偿体系,各国关于精神损害的立法都在呈现逐渐拓宽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趋势。我国虽然也对精神损害赔偿做出了规定,但是尚不完善,仍需要在理论中继续深入研究以及在法律实务中的不断探索。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把人的尊严和精神利益作为法律所保护的客体,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各国法律保障人权。
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和审判案件都以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为查明案件事实基础,而证据则是对案件进行定性裁量的关键,它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司法机关是不是会支持纠纷当事者的诉求愿望。
财产保全是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私权实现的重要程序,有别于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保障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是财产保全制度存在的理由,而有效实现财产保全的功能,对于解决当前“执行难”的困境,维护司法权威有着显而易见的作用。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长期致力的关键问题。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在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突飞猛进背后,农村法制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落后,广大农民群众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就依法治国的推进作了全面部署,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势在必行。
随着民间资本的活跃,民间借贷活动如火如荼,民间借贷行为频发。民间借贷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对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监管的缺失和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不断浮出水面。民间借贷双方的矛盾日益增多,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涌入法院。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研究,探索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的因素、加强风险的防范,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人民法院正处于司法体制深化改革,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实践活动司法为民的重要阶段,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以来,基层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制度不断科学、高效、有序的建立和完善,审务督察是一项重大司法改革之措,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体系,有力推动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更好地发挥审务督察工作对法院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的推动作用,就如何做好基层法院审务督查工作谈几点粗浅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旗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显得更为重要。廉正建设做得好坏,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服务党的中心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执行难工作一直是法院工作的软肋,法院的裁判文书不能的到有效履行。人民法院的权威得不到维护,现今急需制定一部法律来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强制执行法则就是调整国家强制执行机构、执行当事人和执行参加人之间的执行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执行法律关系的规范。
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监督性和救济性的审判制度,对于修正裁判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新证据是启动民事再审诉讼程序的条件之一,是证明再审案件各种法律真实的客观事实,也是认定再审争议事实的依据,更是再审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因素。因此,分析认定新证据就非常关键。本文从证据的一般规定,重点阐述新证据的构成,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及主观要件入手,分析新证据的构成要件。并结合审判实际,提出解决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的问题。
京ICP备09001449号-1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08263 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 切换到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