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为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服务,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将“三严三实”落实到工作中,扎实有序地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新疆农村离婚率逐年升高,基层法院离婚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本文就处理离婚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正确的解决途径进行阐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刚要(草案)》中,都把“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到当下一个很热的词:“新乡贤文化”。 “民以食为天”,但农民都进城了,谁来种田?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今日在“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总的方针就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让科技机械现代因素融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水平。 “办营业执照,工商地税都挺好办,到了国税竟然让我在四个窗口之间来来回回折腾了十多趟,为什么这么麻烦?”这是一位山东网友的留言。其实有相同感受的网友还不止一人,有的反映“办个证跑个不停,手续太繁琐”。此外,“来回折腾”的问题才存在于医疗、房产等事务中。( 对罪犯按法定条件、程序实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下称减假暂),既是刑罚变更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又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其目的是为了引领、激励罪犯严格遵守监规监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主动悔罪自新、早日回归社会。但是,近年来少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罪犯减假暂报请、裁定、决定(批准)背后实施犯罪的现象多发、频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决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据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这为我们在民事审判中解决因双方对同一事实分别举证,且证明事实相反,造成案件事实认定难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具体到实践中较为复杂,本文就这个问题进行粗略的分析和探讨。 “‘春节送礼风’不见了,干部迎来送往的少了,溜哨早退的少了,办的实事多了……”安徽省阜南县纪委第四乡镇工作室主任张彬是一位基层“老纪检”,今年春节,他向记者谈起近年来“节日基层官风之变”。( 在法律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分公司可否为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一方当事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人分支机构,通俗称为分公司,可以对外独立开展经营、签订各类合同。但是当法人分支机构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时,通常会出现如下问题:一方面,作为法人分支机构的被告常以其无独立法人资格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发表不承担责任的抗辩意见;另一方面,分支机构的上级企业单位常以其不是合同主体为由,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发表相关抗辩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