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繁荣发展,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3月14日,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疆莎车法院组织干警在绿城时代广场开展以“为市场护航、为民生保驾、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小额诉讼的特点是小额、简易、高效。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运用小额诉讼程序仅只用两天时间就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正值春耕备耕时节,莎车县法院高度重视春耕生产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暖春行动”执行专项活动,3月8日至9日,开展涉民生“暖春行动”之助农行动,护航春耕春播集中执行行动,保驾护航春耕生产,不误农时。 3月5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充分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联合新塔热司法所、派出所干警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月6日,新疆和硕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与《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为助推岳普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解决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后盾单位作用,会同铁热木镇5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按照“抓点、连线、成片、促面”思路推进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通过三项举措大力开展“三清三改两提升”村庄清洁行动,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美丽庭院、文化融入和群众收入“五个提升”。 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方面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向教育局和学校发出了两份司法建议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近年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从源头入手、制度入手、精打细算,把厉行节约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在全院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系列活动,完善内部制度,强化节能意识,树立节约观念,进一步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做到节约为荣、浪费为耻,营造和谐文明节约、爱粮节粮的氛围。 自“暖春行动”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新疆莎车县法院锚定破解群众反映强烈、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题,全体执行干警风雨兼程、披星戴月、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在春天多彩的季节掀起春季执行风暴,初步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新疆喀什中院在两级法院部署开展“审判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严的标准、深的内容、细的措施、实的作风,努力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