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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力度,促进辖区范围内和谐稳定,2月2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运用“两教”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收心第一课”。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之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可以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立足增强执法透明度,创新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 为突出民法典学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转化,引导其树立良好家风,2月2日上午九时,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立了优良家风 杨家庭美德”专题教育活动。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1月31日,山东省齐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月31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镇司法所在开展春节期间社区矫正人员检查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刘某某连续3日未进行手机签到,但手机定位信号显示其在住所地,可能存在人机分离,私自越界外出情况。 连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分析形势,强化工作措施,发挥行政工作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不断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镇党委政府保驾护航。 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与监狱的无缝衔接机制,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春节前后,司法局与监狱相互配合,无缝对接,成功衔接刑满释放人员。 1月29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对刚刚解除社区矫正的程某某开展安置帮教谈话,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近年来,张庄司法所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实施“五个一”工作法,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向纵深发展,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命名德州市第二批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的通报》,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房寺司法所、梁家司法所、辛店司法所、辛寨司法所榜上有名。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山东省兰陵县南桥司法所在开班第一天利用南桥镇大集机会在南桥集市上开展法治宣传进集市活动。 人勤春来早,奋发正当时。1月28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收心拢神,开启奋斗的模式,以饱满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