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 “一村一法律顾问”这一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自工作开展以来,广大法律服务者、法律顾问切实担当责任,深入贯彻和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普及分队的作用,积极开展进村服务,在村庄显要位置公示法律顾问信息,参与矛盾纠纷调处、进行法治宣传、为基层组织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不少的法律顾问典型。 自“八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院东头司法所依托各社区、村农家书屋的良好环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农家书屋为基础平台,进一步整合农村普法教育资源,以“法律书籍进书屋、法治文化进农村、法律服务进农家”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在农家书屋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扩大影响、逐步完善和拓宽农家书屋的法治文化服务阵地的功能。 9月21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林某进行训诫教育并发出《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自《法律援助法》通过以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切实发挥普法宣传行政职能,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普法工作。 去年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把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作为头号工程,突出“四色”,同心同绘,干在日常,抓在经常,落实落细,精益求精,全力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铺染了“领导肯定、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新“枫”景。 近年以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对标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三项举措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就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三举措”助推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树立生活信心,顺利融入社会。 9月15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民意采集点的职能作用,组织召开《德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立法后评估征求意见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明白人、部门负责人等有关方面代表齐聚一堂,积极为政府立法建言献策。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宣传模式,在乡村开展人民调解进广播活动,利用农村大喇叭,以“空中送法、广播到村”的形式广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有效打通人民调解大宣传“最后一公里”。 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解除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包袱,今年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教育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融入社会。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司法所党员老兵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多年未收回的欠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并送来写有“耐心调解,为民服务”的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