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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劳务合同引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时间:2025-12-25 10:12:33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曹霞
导读:2025年12月23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乌什塔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帮助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法治瞭望(通讯员 曹霞)2025年12月23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乌什塔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帮助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025年10月,王某受雇于骆某,在其承包的矿山上从事开挖掘机工作3个月。完工后,骆某向王某仅支付了2个月劳务费,剩余14000元(即11月的工资)骆某一直未向王某支付引发纠纷,王某多次报警维权,经派出所调解无果后,该纠纷被移送至乌什塔拉法庭。法官与调解员迅速介入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细致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在法庭的倾力调解下,骆某当场向王某支付劳务费14000元。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棘手的劳务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之处,是基层警务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的生动实践,不仅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充分彰显了基层法庭在快速化解民生纠纷、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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