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瞭望(通讯员 刘晓菲)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然而,张生(化名)与王辉(化名)这对对门邻居,却因一笔苗木买卖款项,让原本和睦融洽的关系陷入了长达五年的“冰封期”。近日,在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为这段积怨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笔苗木款,五年邻里仇
张生与王辉均从事苗木销售行业,又是邻居,平时关系很好。但自2021年起,双方因苗木买卖产生经济纠纷,张生多次索要拖欠的苗木款未果,矛盾非但没有化解,反而愈演愈烈,最终反目成仇。为讨要苗木款,张生采取极端方式,多次阻拦王辉的苗木运输车辆正常进出,甚至在王辉售卖苗木时进行阻挠,给王辉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王辉也不甘示弱,多次在张生家门口吵闹,还将自家木料堆放在张生家门口,影响张生出行。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原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对门,变成了见面就眼红的“仇家”。最终,张生一纸诉状将王辉告上法庭。
二审巧破僵局,法与情融坚冰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虽经一审法院审理,但双方情绪对立依然严重,矛盾未能根本解决。案件上诉至二审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案卷、深入了解案情,意识到这起案件看似是经济纠纷,实则掺杂了多年的邻里积怨与“争口气”的心理。如果简单一判了之,虽然案件可以审结,但无论谁胜谁负,双方心里的“疙瘩”都解不开,邻里关系只会更加恶化,甚至可能引发新的冲突。
“邻里纠纷无小事。一纸判决或许能定分,但不一定能止争。要真正化解矛盾,必须打开双方的心结。”抱着这样的想法,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处理本案的首选方式。
然而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双方抵触情绪极大,一见面就争吵不休。张生坚持要求王辉全额支付苗木款及违约金,寸步不让;王辉则对张生多年来的阻挠行为耿耿于怀,表示当初因为是邻居,苗木价格已给得较高,那是出于邻里情谊,如今双方对簿公堂,即便法院作出判决,也拒不支付任何款项,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先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由双方律师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多次与双方单独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与诉求,让他们充分宣泄心中的怨气。待双方情绪缓和后,又组织“面对面”沟通,从法、理、情多角度入手:一方面阐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从邻里关系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算好“邻里情”这笔长远账。“五年来,你们两家为这件事耗费了多少精力?影响了多少生意?又生了多少气?这样的日子还想继续过下去吗?”“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家里有个急事,能最快伸出援手的还是邻居。”法官一句句推心置腹的话语,逐渐融化了双方心里的坚冰。
五年积怨消融,邻里冰释前嫌
经过法官一次又一次耐心细致的劝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开始愿意理性地考虑解决方案。法官趁热打铁,适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寻求利益平衡点。
最终,在二审期间,双方被法官的真诚和耐心所打动,达成调解协议,就苗木款项的支付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并承诺今后和睦相处。签下调解协议的那一刻,两人长达五年的“心墙”终于瓦解,脸上露出了久违的释然与平和。
“为了这点事闹了五年,想想真不值得。多亏了法官耐心调解,解开了我们两家多年的疙瘩,太感谢了!”案件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辛勤付出表达了由衷的感激。
法官说法:解“法结”更解“心结”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是喀什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生动缩影。邻里纠纷往往源于小事,但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官不仅要依法断“是非”,更要用心解“心结”,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努力寻找法理与情理的平衡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遇到矛盾纠纷时,请保持冷静、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莫采取过激行为,以免“赢了官司,输了人情”,甚至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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