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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赔偿款“垫付”变“追偿”!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不“买单”

时间:2025-07-18 13:24:59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
导读: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案件,无证驾驶的司机阿某不仅要担责,还得全额返还保险公司垫付的19.8万元赔偿款,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以为有保险就能高枕无忧?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了钱也能向你追偿!”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案件,无证驾驶的司机阿某不仅要担责,还得全额返还保险公司垫付的19.8万元赔偿款,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先赔19万

  2022年9月的一个夜晚,阿某驾驶着拖拉机在乡间道路行驶时,与古某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迎面相撞,导致古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古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阿某因无证驾驶承担次要责任。

  虽然阿某驾驶的拖拉机投保了交强险,但他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事实,让这起事故的赔偿问题变得特殊。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为古某垫付了19.8万元赔偿金,保障了伤者的救治和损失赔偿。

  保险公司“追偿”有理,法院:钱得还!

  垫付赔偿款后,保险公司一纸诉状将阿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19.8万元。保险公司认为,阿某无证驾驶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交强险垫付后可追偿”情形,这笔钱不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院审理时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导致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赔偿款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阿某无证驾驶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其行为本身已违反法律规定,理应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阿某向保险公司返还19.8万元赔偿款。

  法官提醒:无证驾驶,保险“不背锅”

  “交强险的初衷是保障受害人权益,但绝不是违法驾驶者的‘保护伞’。”承办法官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使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垫付赔偿后也可依法向驾驶人追偿。这意味着,违法驾驶者最终仍需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切勿心存侥幸。

  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守护。无证驾驶一时“方便”,一旦出事,不仅要面临法律制裁,还要承担沉重的经济代价,得不偿失。

  (供稿;迪丽努尔、宋玉龙、吐鲁尼阿依)

责任编辑:乔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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