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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05-14 10:16:2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高蓓蕾
导读:为认真贯彻“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组织法官赴波斯特班迪尔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大宣讲活动。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高蓓蕾)为认真贯彻“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组织法官赴波斯特班迪尔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大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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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法官通过对重点条文和相关案例的解析,对一些热点问题,如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约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时的经济补偿、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惩罚等内容作了细致讲解,为大家分享了在维护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实用方法和法律知识。

  在问答环节中,现场的村民们踊跃参与,结合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法律疑问进行深入地讨论,现场气氛浓厚。

  波斯特班迪尔村妇女克孜力克力说道:“今天的宣讲对我们妇女来说很重要,我们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特别是如何运用正确途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今后生活中我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做法律上的明白人”。

  近年来,塔县法院充分发挥法官工作职能,持续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法治塔县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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