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政与法

福建武夷山市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

时间:2013-03-14 11:53:00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熊慎端
导读: 近日,武夷山市做出规定,在全市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   该项制度规定,各村不得以任何名义用村集体资金宴请市直、驻武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不得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招

      近日,武夷山市做出规定,在全市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

  该项制度规定,各村不得以任何名义用村集体资金宴请市直、驻武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不得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招待费用,不得将村集体资金用于村与村之间的吃请,不得用村集体资金到娱乐场所消费。

  各村因工作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级党员会议等村级会议需安排用餐的,需经乡(镇)、街道挂村负责人批准,严格控制就餐标准和范围,有村级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就餐。市直、驻武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不得由村级承担任何会议或公务活动的相关费用。相关工作人员下村指导检查工作,一律不准在村里用餐。乡(镇)、街道挂村干部因工作需要,无法返回乡(镇)、街道,需在村里用餐的,一律按实际用餐标准交纳伙食费。

  据悉,武夷山市将把该项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考评。武夷山市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将通过农村财务监管网络系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月一监管,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退赔实际开支金额。(熊慎端)

责任编辑:xinbao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09001449号-1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08263 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