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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开展道路交通信号排查治理工作

时间:2013-05-25 17:20:4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陈美生 董利民
导读: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新闻媒体曝光个别城市交通信号灯配时问题的通报》公交管〔2013〕160 号,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信号排查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山西省朔州支队研究决定采取四措施开展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新闻媒体曝光个别城市交通信号灯配时问题的通报》公交管〔2013〕160 号,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信号排查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山西省朔州支队研究决定采取四措施开展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问卷、主动上门走访、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排查工作,广泛宣传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公安机关依法严格管理的措施,重点解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驾驶人关注的环节,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强化教育培训。确定专人负责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应用和管理,组织开展集中短训,加强一线执勤民警的培训力度,引导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及时发现交通信号灯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辖区交通状况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规范报告制度。规范内部协调报告制度,遇到群众投诉事件,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支队领导,秩序处要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勘查,维护管理工作可能出现拖延的,要及时书面向支队报告备案,确保快速查看、快速处置、快速维护和快速反馈,杜绝引发群众的投诉,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明确工作时效。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电子监控设备、信号灯使用维护管理细则,尤其要明确规定从信号灯出现故障,到科技信息中心接到报告,多长时间处警、多长时间反馈、多长时间查看、多长时间修复,做到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效清晰,杜绝发生巡查不及时、维护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的问题,确实调动民警、协管员、的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陈美生 董利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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