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公证质量、强化规范办证、增强质量意识、严格质量标准。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公证处于2014年3月30日召开公证质量专题会议,夏津县公证处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公证程序规则》、《山东省公证文书质量标准(试行稿)》等有关法规和文件。
本次会议对公证文书质量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公证员自查。所有公证员在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对2013度所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自我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为2013年度办理的赠与、继承、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委托书等公证事项。并且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公证质量检查登记表》,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同时做出情况说明。自我检查结束后,每名公证员都要根据自身情况完成《个人质检自查报告》;二是公证处核查。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30日为公证处质检小组检查阶段。质检小组对公证员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在质检、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查看公证员填写的情况说明中问题是否已纠正。(通讯员 宋青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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