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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筑牢辛寨镇反邪教安全防线,增强群众识邪、反邪、防邪思想认识,3月29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辛寨司法所在辛寨大集开展以“筑牢反邪防线 共建平安家园”为主题的反邪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工作,也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中服刑的一项主要措施。为充分发挥公益活动的教育和塑造功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劳动改造,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月28日上午9时,正值清明即将到来之时,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在革命烈士王克寇陵园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3月23日,由齐河县司法局、齐河县工商联、山东兴齐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的法律服务团走进齐河县旗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近日,山东省齐河县司法局华店司法所组织律师走进华店镇蓝天小学开展法治宣讲,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课。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雷锋月”爱国卫生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用雷锋精神点燃社区矫正对象内心的“正能量”,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传承雷锋精神,树新风、做好人、做好事,积极改造自我。 1963年,毛泽东主席批示肯定并全国推广浙江“枫桥经验”。6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在山东省禹城市,尤为可喜的是,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五子”基层治理模式,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铺染了“领导肯定、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新“枫”景。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宣传、纠纷排查、信访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取得了良好效果。 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司法所立足自身职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将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多举措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今年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高效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禹兴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状况、行为表现、生活、工作及家庭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抽查走访。 多年来,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不断探索,成功地总结出“五心”工作法。“五心”工作法应用有效地提升力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社区矫正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自2012年10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辖区累计吸收165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