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计亮与黄强达成口头协议,由黄强为计亮孵化鸡苗,并出售给计亮,计亮销售后再给黄强付鸡苗款。协议达成后,黄强每孵化一批鸡苗,计亮就拿走一批。因为彼此信任,每次交接鸡苗,双方没有相互出具移交鸡苗数量的凭据,但到月底,黄强让计亮出具欠鸡苗款共计78000元的欠条。 近日,经过法院一、二审法院审理,一起因“一房二卖”引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尘埃落定。法院依法判决开发商除返还购房者已交房款并赔偿相关利息等损失外,另赔偿购房者已交房款的60%即18万余元。 李梅与丈夫吴波调解离婚时,李梅获得了吴波未结算的工程款的债权。为收回这些债权,李梅开始了长达五年的艰苦讨债生活。期间,李梅发现当时工程负责人肖强领取过部分工程款,遂向肖强索要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梅将肖强、吴波起诉至法院。 春节临近,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司法局坚持教育管理同关心救助并行,为社区服刑人员举办法律讲座,讲解常用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社会成效。 2015年1月6日上午8时9分许,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110转警称:“城区大西门摩托车撞人后逃逸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在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中,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人民币进行违法宣传这一情况,采取法制宣传引导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有力粉粹了邪教组织利用人民币实施蛊惑人心反动宣传、扰乱市场经济和社会环境的违法犯罪企图。 绵阳市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作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近日,福泉市警方侦破一起团伙盗车案,抓获嫌疑人四名,均系未成年人,为群众追回被盗一辆价值6万余元的轿车。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一起妻诉植物人丈夫欲想争夺房产离婚纠纷案件,年事已高的父亲代儿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咨询,说起此事流着泪激动的诉说着儿子的不幸遭遇,2012年的春天老人的儿子因劳累突发心脏病,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等共12万多元,原本病情有所好转,2013年11月30日晚回家时一场交通事故让他儿子颅脑损伤,经长期治疗未有好转,现扔处于昏迷状态,给整个家庭带来翻天覆地变化、更是雪上加霜。 为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维稳信访工作,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把化解党委政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信访工作中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导入诉讼的重要作用,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第三方介入机制”。 近年来,德州市武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始终坚持“出精品、上水平、有成效”理念,坚持法治与文化互动融合,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互贯通,大力创新普法依法治理载体,去年9月,成立了由退休干部、工人、老教师、老年文艺爱好者等组成的老年普法文艺宣传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