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专访系列
在很多人印象里,律师是靠"赢"吃饭的。但在俞强律师十五年的执业生涯里,他最看重的结果,恰恰是"没有输家"的那一种。从北大未名湖到上海陆家嘴,从初出茅庐的青年律师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变的是履历,不变的是他对这份职业的理解:房产分割案件的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和一个个具体的家。
一、执业之路:为什么最终选择家事领域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执业十五年——这是俞强律师的公开履历。而在这份履历背后,是一条清晰的执业轨迹:入行初期广泛接触各类民商事案件,随后逐渐聚焦于房产分割、遗产继承与家族财富传承领域。
"家事案件最贴近普通人的命运。"俞强律师回忆道,"一套房子,可能是一个家庭几十年的积蓄;一场继承,可能藏着老人晚年谁尽了孝、谁寒了心的全部答案。在这里,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过日子的规则。"
在他看来,房产分割与继承案件办得好不好,标准不只是判决结果,还包括当事人能不能从纠纷里走出来。"很多当事人在案件结束后还要做几十年亲人,律师不能只管自己这一仗打得漂亮。"
二、办案故事:一场没有输家的调解
几年前的一起继承纠纷,令俞强律师至今印象深刻(已作脱敏处理)。
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一套动迁安置房。继承人包括再婚配偶、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矛盾在老人去世后集中爆发:小儿子拿出多年照顾老人的医疗、生活记录,主张多分;再婚配偶年事已高,担心分割后无处安身;另外两个子女则认为"法定继承就该平分",各方互不相让。
接受小儿子一方委托后,俞强律师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组织证据"开战",而是先算清三笔账。
第一笔是"法律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应先将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能整体作为遗产分配,先要依法切分出配偶的份额。
第二笔是"方案账"。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俞强律师据此设计了几套分割方案:或房屋归一方、其余人折价补偿,或部分继承人共有并明确使用规则,逐一测算各方可得利益。
第三笔是"人情账"。在俞强律师的建议下,家庭开了一次正式会议,把老人晚年的就医记录、日常照料支出、各子女的付出与难处,一并摆到桌面上谈。气氛当然有反复,但账目清晰之后,情绪渐渐让位于理性。
最终,各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房屋归小儿子所有,由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折价补偿款,再婚配偶的居住权益以附条件使用安排的方式得到保障。一场可能持续数年的诉讼,以各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落幕。
"官司赢了,亲情没了,这样的胜利不值得羡慕。"俞强律师说。
三、法律解读:家事案件为何"调"往往优于"判"
结合这起案件,俞强律师谈了他对家事案件解决方式的专业观察。
其一,家事纠纷的起点是"身份关系",终点却常常要回到"身份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均将"协议处理"置于优先位置,法律本身就在鼓励当事人自主协商。
其二,继承分割有充分的弹性空间。实物分割、折价补偿、适当补偿、维持共有,法律提供了多种方法,关键在于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和各方需求,找到最"宜"的方案。
其三,调解的履行效果往往更好。判决确定的是权利义务,调解还附带修复关系的可能;涉及老人赡养、子女探视等持续性安排的纠纷,调解书的实际履行率通常高于判决。
当然,俞强律师也强调,调解不是"和稀泥":"让步必须建立在权利清晰的基础上。账没算明白就劝当事人让步,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我们的工作,是先把法律上的'应然'讲清楚,再帮当事人在'实然'里找最优解。"
四、执业理念:专业、克制、有温度
如果用三个词概括自己的执业理念,俞强律师的选择是:专业、克制、有温度。
专业,是把功课做在法庭之外——还贷流水逐笔核对,增值测算反复验算,法律条文逐一核准。"当事人把身家托付给你,你交出去的东西必须经得起检验。"
克制,是不炒作矛盾、不煽动对立。俞强律师的团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陈述事实可以,渲染情绪不必。"把对方说成人渣,除了抬高和解成本,对委托人没有任何好处。"
温度,是理解当事人的情绪。他要求团队在接待咨询时,先听当事人把话说完,再谈法律方案。"很多人来找律师时,需要的首先是'被听懂'。"
对于刚入行的青年律师,他的建议只有一句话:"把每一个案子当成对方家里最重要的一件事,你就不会走偏。"
五、结语:法律的归法律,人情的归人情
"房产分割与继承,说到底是一门关于'分'的学问。"俞强律师说,"但分的目的是让生活继续,而不是让怨恨延续。专业律师的价值,就是守住法律底线,再在这个底线之上,替当事人多留住一点人情。"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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