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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统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时间:2014-10-16 10:15:5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陶鸿
导读:检察统计报表是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一个缩影,其中蕴含着巨大的案件信息,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各种最原始数据资料的依据之一。正确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可以从整体上全面地看清现状,发挥统计分析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更好地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因此及时、准确和填报统计报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检察统计报表是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一个缩影,其中蕴含着巨大的案件信息,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各种最原始数据资料的依据之一。正确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可以从整体上全面地看清现状,发挥统计分析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更好地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因此及时、准确和填报统计报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检察院统计报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检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数据口径不完全统一。由于检察统计报表上报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统计报表统计时间,超出这一时间段则为下一月数据,而上级各业务部门上报数据则为当月,这样就容易造成各业务部门内勤上报上级院的数据与上报本院的统计报表数据口径不一,出现同一业务科室上报两种不同数据。有的部门则出于上级院年终考评时根据办案数量、人均办案数排名考虑,对上级院业务部门报数据时"打时间差",形成与统计部门上报数据的差异。

  (二)发现统计数据出错后自行更改。有的业务部门内勤在上报数据后,发现上月报表存在漏报、错报、误报的现象,于是不跟案管中心统计人员打招呼擅自修改报表数据,致使统计部门没能及时修改上报,造成案管中心在下月报表时案卡出现非正常覆盖和数据错误而导致上级院通报。

  (三)部门负责人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部门负责人认为统计工作仅仅是统计员和业务部门内勤的事,由于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统计工作中有关案卡填报的要求不熟悉、不了解,没有把统计工作列为本部门工作来抓,督促本部门内勤认真填报检查,一旦出错后,就认为是院统计人员报错了。殊不知,院统计员只是将收集上来的数据进行汇总上报,单凭上报上来的案卡很难发现究竟哪出错了,只能发现一些很明显的错误。

  (四)案件登记卡填报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案件登记卡是检察统计信息的主要来源,案件登记卡填录质量是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和保证,统计工作中许多问题都是案件登记卡填录不准确、不全面、不规范造成的。目前案卡填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案卡录入没有按规范的流程进行,没有 进行“实时录入”和先审核后报送的统计程序;二是办案人员与内勤衔接不够,有些内容办案人员没及时向内勤提供,造成漏填;三是统计人员与业务部门内勤协调不够,造成统计数据与业务部门的不一致;四是有的案卡填写极不规范,没有按高检院的“填录说明”要求填写。

  二、做好案件统计报表的对策

  (一)提高对案件统计报表统计的认识

  统计报表是对统计基础资料的深度运用,能更好地揭示检察业务发展的特点、规律、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给领导决策、指导和评价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参考资料和依据。根据办理的各类案件,从数量特征入手对办案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揭示各类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和规律,系统的反映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特点、问题和原因。

  (二)加强各业务部门沟通 增强办案部门重视程度

  各业务部门要充分认识案件统计的重要性,了解统计的基本情况,对案件的发展要及时跟踪,避免漏报或上报不及时。各业务部门案件录入人员应当加强同案管部门统计人员的联系,共同探讨遇到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对策;同时统计人员也要对各部门的案件有所了解和掌握,在报表出现问题后,应及时、主动与上级院案管部门取得联系,找出错误原因,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加强案件统计,提高统计工作质效

  根据当前检察工作重点热点,进行专题分析,给业务部门办案提供准确信息。在保证案卡、报表质量的基础上,将统计工作的重点逐步转向统计信息的利用上,把“数字”变成“资料”。更好地揭示检察业务发展的特点、规律、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给领导决策、指导和评价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参考资料和依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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